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對於本網站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民國110年5月21日測資字第11015752322號

修正「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測繪成果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及第3點附表1、第4點附表2、第5點附表3至附表15及附件1至附件4,自即日生效

41900
分享至: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