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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前議員歐金獅夫妻賄選 今一審分判3年半、1年8月
新北市前議員歐金獅去年參選議員,被控涉嫌賄選,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初指揮警調搜索,帶回歐與6名樁腳,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其餘請回;歐金獅當時曾喊冤,並聲稱一切都與他無關。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其妻陳女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新北檢方調查,歐金獅已連2屆未選上,2022年又捲土重來,當年9月間交給樹林區詹姓里長與詹妻陳姓女子上百萬元協助賄選,兩人以每桌5000元價格設宴3桌款待30名選民,並在餐桌上放上歐金獅姓名的馬克杯,席間歐也現身逐桌拉票。
檢警調去年先搜索並帶回詹姓里長夫婦,查扣疑似賄選帳本、現金等,檢方發現餐敘多由陳女處理,訊後詹姓里長請回,陳女5萬元交保。今年1月11日,檢警調再出擊,搜索歐金獅服務處、住處等處。
檢方複訊後認為歐金獅涉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不正利益及賄賂罪嫌,涉嫌賄選重大,且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法官發現歐金獅曾要求賄選案證人作偽證,且他在庭上供述內容與證人所說有出入,裁定羈押禁見獲准。
歐金獅多次參選皆捲入賄選爭議,2014年他競選連任,因買票被依選舉罷免法判刑9月、褫奪公權1年確定;2018 年他改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又被指控與妻子歐麥水雲發送重陽敬老金涉賄,但當時檢方認為罪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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