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名單公布❤❤

♦得獎者名單及獎項:如下圖所示。

領獎期限:111年7月22日(五),逾期視同放棄。

領獎方式請參閱https://is.gd/UZpdQG


網路票選活動111/6/3開跑!票選網址⇨https://is.gd/YBMBLo

活動辦法(網路人氣獎)

一、參加對象
學生或一般民眾團隊報名(3-5人,限中華民國國籍),惟每1團隊參賽作品以1部為限。

※每1人只能參加1個團隊。

二、活動期程
(一)徵件期間:原定110年12月25日至111年2月28日延長至111年5月31日 
(二)網路票選期間:原定111年3月2日至111年3月27日順延自111年6月3日至111年6月30日止。
(三)得獎公告:111年7月7日前。
(四)獎項領取:111年8月7日前(逾期視同放棄獎項)。

三、活動內容
於本局舞廊道開放時間(星期一到星期五17:00-21:00;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08:00-21:00)練舞,並拍攝以舞廊道為背景之照片或影片。
(一)臉書早鳥獎
1.參賽方式
   (1)以舞廊道為背景拍攝習舞照片後照片上加註「地稅局舞廊道~好練舞」
   (2)照片上傳至參賽者臉書按讚數達100人以上之截圖畫面,上傳至活動網頁

         (臉書早鳥獎活動網址:https://is.gd/EZNCxR)
2.獲獎資格:前10名上傳截圖至活動網頁,並通過資格審核者。

(二)網路人氣獎 
1.參賽方式
   (1)參賽者拍攝在舞廊道習舞影片。
   (2)至本活動網頁登錄報名資料,並提供作品連結及完成相關附件上傳。
   (3)應上傳文件資料
        A.提供之作品應上傳YouTube網址,且影片資訊設定為公開。
        B.已簽名之報名表正本(含個人資料授權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參賽切結書)。

           (附件1,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2.影片規格
   (1)影片長度:1-2分鐘
   (2)影片標示:請加入標語(擇以下標語至少1則,口述或文字皆可,形式不拘)
        A.行動支付繳稅,舞速度
        B.雲端發票專屬獎,舞好康
        C.地稅便民服務,舞多樣
        D.視訊發證補單宅配便,舞方便
        E.AI智能客服,舞smart
        F.稅捐緩繳,舞便民
        G.直撥退稅,舞簡單
        H.地稅廊道~跳舞有鏡面、有藍芽、有電扇
        I.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舞保護
        J.舞在宅,線上申辦很ok
   (3)影片格式:解析度需1920x1080畫素以上,以可支援上傳至YouTube之影音格式(含
        mp4、mov、avi、mpeg…等)為主。
3.投票規則:每人每日至多可投2票,惟不得投給相同作品。
4.網路票選
經本局資格審查通過之影片,於網路票選期間開放投票,依得票數高低擇定名次。如得票數相同,將會同政風人員抽籤決定名次。

四、獎勵
(一)臉書早鳥獎:10位,1,000元商品禮券
(二)網路人氣獎
1.第一名:1位,1萬元商品禮券
2.第二名:1位,6,000元商品禮券
3.第三名:1位,3,000元商品禮券
4.第四名:1位,2,000元商品禮券

五、得獎公布
111年7月7日前於本局網站、活動網頁、中市稅輕鬆FB粉絲專頁公布得獎名單。

六、活動資訊聯絡人
電話:04-22585000分機209 方小姐
電子郵件信箱:tax200287@gmail.com


注意事項

(一)為避免網路壅塞,請儘早報名,逾期不受理。

(二)活動相關規範登載於活動網頁,參賽者請逕行點閱,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審查及網路票選。

(三)參賽者報名時必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致無法通知得獎訊息,視同放棄領獎資格。

(四)報名時須填寫1位團體代表人,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發給獎項,均以代表人為送達代收者及扣繳義務人。如欲更換代表人,須由團隊成員以書面共同簽署同意更換。

(五)參賽相關資料概不退還,如經評定得獎,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本局所有,擁有一切刪改、重製、發行、編輯、公開傳輸、播送、展示及推廣宣導等相關用途之權利。

(六)本局得無償使用得獎影片及其影像於各媒體管道、政府機關、網路平台等,進行宣傳、報導及公開播放等。

(七)本局有權於資格審核階段,先行將未符合活動辦法規定(影片格式、長度、妨礙善良風俗等)之影片篩選,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其涉及相關法律責任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八)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禁止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及不得出現任何參賽者資訊

(九)網路投票期間,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網路漏洞進行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本局保有變更其抽獎資格、取消中獎資格及刪除灌票票數之權利,並得追回獎項。

(十)報名之參賽者,視為同意本活動計畫之一切規定。

(十一)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在1,001元以上之者,主辦單位將依法開立扣(免)繳憑單,另涉及所得稅法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繳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十二)本活動若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有變更活動期程之必要,或有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改、補充及解釋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本活動並非由 Facebook 平台贊助、管理及開發。本活動乃由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主辦,你所提供的資料僅供管理本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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