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通官方用戶群 违规处理条例

迷霧通官方用戶群 违规处理条例

Captain 雪ノ下八幡
  1. 权力归属——迷霧通官方用戶群(下称“本群”)内违反迷雾通用户群规则(下称”群规”)行为的处罚权(下称“处罚权”)全部归本群群主@nullchinchilla(下称“群主”)所有。
  2. 权力代理——群主可通过在群内公布任命某一群员为管理员的方式,将其处罚权委托至该被任命者。群主拥有否决管理员处罚决定与解除其任命的权力。
  3. 违规判定——仅有以群规与过往对行为的违规性判定(即“判例”)为基准,或依据群内公投确定的新判例时,方可确定某一行为违规并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处罚时,处罚者应在本群内说明依据的群规条款或判例。
  4. 判例产生——在已有判例和成文群规不足以维护群内讨论环境或群员权利时,任何人可通过在群内发布记名投票的方式提出公投,以产生新的判例。此投票应至少持续3分钟且有不低于群内在线人数8%者参加。投票的问题应指明需要被判断违规性的行为(抽象表述或援引发言等皆可),且只提供“违规”与“不违规”两个选项。若在投票中选择“违规”的人数超过60%,则确定该行为违规的判例,反之则不违规。
  5. 限制回溯——投票产生的判例,对且仅对其产生之后的行为具有约束作用。对于群主与管理员在已有判例和群规范围内的解释,不在此限。
  6. 推翻违规——群主有权推翻任何判例;管理员有且仅有权推翻判例中的“违规”判定,除非该判例被之后的所推翻。群主与管理员对判例的推翻亦为判例。
  7. 判例记录——判例的必要上下文、其投票问题与其投票结果结果应被记录与公布。
  8. 处罚力度——对于经过上述程序被确定违规的行为,处罚措施由群主与管理员进行把握,且群主有最终确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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