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斑馬線闖紅燈遭撞 行人無「帝王條款」護身

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擁有路權,但如果是未依號誌行走,遭遇事故,恐怕沒有所謂的帝王條款護身,28日台中后里區,一名男子雖然走在斑馬線上,但他闖紅燈遭小客車撞上,必須負起較大的肇事責任。

男子穿越路口行走斑馬線上,仔細看看,上頭的燈號是綠燈,等於行人燈號是紅燈,他小心翼翼,注意車輛,閃過機車,往後退回幾步,人就站在路中,伺機而動。

這時白色轎車變換車道切出來,疑似視線遭前車阻擋,直接撞上男子,男子瞬間彈飛分隔島,駕駛趕緊下車關心。

后里交通小隊小隊長陳吉源表示,「行人是倒地之後,右手撐地脫臼,其他部分是擦傷。」

車禍畫面,PO上網路引起討論,網友留言,行人在斑馬線上是無敵星星,還有人說,「帝王條款」行人在斑馬線上最大,但真是如此嗎?

陳吉源指出,「行人已經違反號誌規定,違規穿越道路,責任還是在行人部分,轎車到路口應該減速慢行,要注意人車,尤其在行人穿越道的話,又要特別注意。」

轎車行駛斑馬線路口沒放慢車速,應注意而未注意車況也有肇責,而行人未依號誌指示行走,違規在先,可處300元罰鍰,千萬別以為走在斑馬線,就能享有帝王條款護身。

(民視新聞/陳仕承、余壽生 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