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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都審案經調查未涉不法, 調查結果循行政程序陳核市長,屬正常程序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 聯絡人:林炤宏副處長
  • 聯絡資訊:1999轉7768

本市議員質詢前任市長室李文宗顧問干擾大巨蛋都審案,且市長亦對大巨蛋公安放水等情,嗣媒體報導質疑將調查結果簽報同為查察對象之市長,有失公正性等,茲說明如下:

一、本處調查過程訪談前都發局林洲民局長併相關局處首長及同仁計18人,同時勘驗4次大巨蛋都審案錄影紀錄並調閱本案相關資料等。經綜整研析,尚查無李文宗或市長涉刑事不法事證,基於行政倫理及首長監督權責,調查結果循行政程序陳核市長,屬正常程序,亦無損調查公正性。

二、至媒體報載調查簽陳「放在市長室2天」一節,經檢視公文系統流程紀錄,市長室係於108年5月13日(週一)上午8時許簽收並於同(13)日下午4時許決行,且對調查內容無異議,並無「放在市長室2天」之情,特此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