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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余文生」出現之日不遠矣?(文:梁美儀) (09:00)

本文刊出之日,人大常委可能已通過港區國安法,自此,香港將會變得不一樣。

在整個立法過程中,港人確實大開眼界,親身經歷國家立法之快與狠。由人大於5月28日通過訂立港區國安法的決定,到通過法例(以今日通過計算),極可能只有約33日!

由公布立例,到法案通過之時,香港人沒能看過整條涉及如此嚴重罪行的條文,法案規管的4項罪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究竟涉及哪些行為才算是犯法,未到法案公布,也沒人說得準。中央為香港立法,顧不得港人的恐懼或國際社會的反對,刑罰或重至終身監禁,甚至訂明在某些特殊情况,中央對案件有直接管轄權,出手之狠,令人如被冷水澆背。

在整個法案訂立過程中,最令人不安的,是不同人對法案的理解有相當大的差異或不確定,例如法案是否具追溯力、相關案件審訊時會否設陪審團等。凡此種種都會令人憂慮,港區國安法的執行,會因應中央的管治需要而有不同鬆緊的處理?

在本港一國兩制與法治面對嚴峻挑戰之時,看到內地維權律師余文生的遭遇,香港在不久將來,會否出現另一個「余文生」?

「偷偷判決  一點也不在乎法治」

曾協助「709大抓捕」被捕人士的余文生,因發表《修憲公民建議書》,提出要求國家主席由差額選舉產生等民主憲政要求後,於2018年1月被捕,其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捕接近兩年半後,余文生太太才得悉丈夫被判囚4年,之前,她未曾收過任何起訴書、不知丈夫的案件已開庭審訊,甚至最終連判決書也欠奉。

余太許艷在得悉判決後的一段話,讓人很揪心:「(內地當局)沒有告訴家屬,沒有告訴任何人,又偷偷的把他判決了,一點也不在乎法治,中國說依法治國,這是依法治國嗎?」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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