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通訊 調查局:有能力監察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9日)質詢調查局長王福林時,問調查局向法院聲請監聽的核准率是否偏高?王福林表示,法院還是有駁回的記錄,大約是10%。賴士葆進一步追問,現有技術是否也能監聽手機、網路電話、衛星電話?對此,調查局通訊監察處科長王偉鈞回應指出,調查局都有能力執行監聽,但前提是要有監聽票。 『(原音)(王偉鈞)手機可以。(賴士葆)所以每一個人都可能被監聽?(王偉鈞)當然要有監察書,我們就可以在系統內設定,就可監聽。(賴士葆)有人說網路電話,這可不可以監聽?Face time、line、Wechat比較不容易監聽,是這樣嗎?(王偉鈞)網路電話是二類電信,二類電信也納通保法規定。其實這些網路傳輸都是IP化,只要把封包還原回來就可以了。如果有監察書我們會聽,我們都具有這些能力。』 法務部長羅瑩雪則強調監聽是個兩難的問題,不能浮濫,法務部會就此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