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我和聯合國交手的經驗

■ 沈建德

「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完成第一階段法定公投連署門檻。我想談一下自己的經驗。

一九九三年台灣想加入聯合國,當時聯合國秘書長蓋里說,根據聯合國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省,沒有資格加入。筆者於是赴美找他理論。其手下Perkinson女士回答說,李登輝自己說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要統一,秘書長不跟著說怎麼可以。我說,李說的中國是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她說,在聯合國,中華民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九九六年三月中國飛彈攻台,美國第七艦隊進入台海,蓋里聲明,據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及開羅宣言,台灣是中國的一省,中國飛彈試射在其國境內進行,各國無權干涉。

五月底,筆者前往聯合國,發言人Foa(就是拒收呂秀蓮捐款的那位)女士承認第二七五八號決議無關台灣;但又傲慢的說,開羅宣言是全世界都知道的常識,怎麼會無人簽字。我告訴她常識不一定是真理,可以去查證。她很詫異,態度軟化,要求研究一個月再答覆。一個月後,我連打三次電話對方都推說不在。年底她任滿和蓋里一起離職。

一九九七年「支持台灣進入聯合國委員會」捐款聯合國,秘書處行政主管哈樂迪(Denis Halliday)回信說,根據第二七五八號決議,台灣是中國的一省,因為捐款者的名稱問題,聯合國不便接受。

我就去紐約找哈樂迪,不理,於是找秘書長。五月十六日找到其秘書Jenny Thomas,她說,她在聯合國很久了,聯合國內的人對台灣的法律地位,所說的都和哈樂迪一樣。我問她有沒有看過第二七五八號決議案,她說沒有;我於是告訴她,該案只在處理中國代表權,和台灣主權無關。台灣主權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日本放棄台灣,未給任何國家(再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七b及七十六b應交託管而獨立。但當時本人尚未發現這個規定故未談及)。我請她先看文件隔日再談。她同意。隔日,她向我道歉,並說,你們台灣人怎麼沒來抗議?我說,從一九九三年起每年不是都有很多人來嗎?她說,那是為加入聯合國,不是抗議台灣被列為中國的一省,意義不同!她又說,這件事很重要,要讓秘書長安南知道。叫我把所講扼要寫成一頁,附個人資料,並給我一個未公開的傳真號碼。我完稿傳給她二十分鐘後,問她收到沒有,她說沒這麼快,即使這個秘密傳真機,一天都要收一千封以上。次日下午我又去電,她說收到了,並說這樣寫可以。可惜的是,不久哈樂迪被調去伊拉克。這事也就沒有下文。

可見,台灣的問題是,只想加入聯合國,從不抗議被列為中國的一省!

(作者為前興大副教授,現為台灣國臨時政府總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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