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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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即日起受理工讀學生申請報名至4/30止!


一、本市共有15名工讀職缺,分別為:(工作詳情如附件檔案『新北市用人單位職缺一覽表』)。

 1、烏來區衛生所1名。

 2、新北市烏來區公所1名。

 3、有限責任新北市原住民溫馨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1名。

 4、新北市身心障礙者體育運動總會1名。

 5、社團法人新北市甘露社區家庭關懷協會1名。

 6、新北市三峽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1名。

 7、新北市樹林區原住民族發展協進會1名。

 8、豐年文化藝術團1名。

 9、百分之二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名。

 10、新北市原住民婦女服務協會1名。

 11、臺灣原住民教育經濟發展協會1名。

 12、新北市淡水區部落文化健康站1名。

 13、新北市中和區文化健康站1名。

 14、財團法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泰雅爾中會烏來教會1名。

 15、社團法人台灣葡萄園社會關懷協會1名。

 

二、工讀人員條件資格:年齡35歲以下(計算至110年7月1日前足歲者),具原住民身分且就讀國內高級中等學校(含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綜合型高中、單科型高中)、專科(五專)、大學校院(含四技二專)或研究所之本國籍在學學生,並以具下列資格之一者為限

 (一) 高級中學:就讀高中三年級或高職三年級學生。

 (二) 專科:就讀專科三年級以上學生。

 (三) 大學校院:就讀大學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就讀二專一年級至二年級學生、就讀四技一年級至四年級學生。

 (四) 研究所:就讀研究所一年級學生。

 (五) 前開各項資格者,均未含休學、夜校生、假日進修部、在職進修、學分班、延畢或參加本計畫2次之學生。

 

三、注意事項:

 (一) 工讀學生如為用人單位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姻親等關係,或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用人單位者,均應予迴避不得申請該用人單位職缺。

 (二) 工讀學生如具有「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70萬元以下、曾辦理就學貸款者)、「身心障礙者」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身分者,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得優先錄取。

 

四、報名方式:

 (一) 報名截止:4/30下午17時前。

 (二) 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報名表(含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相關佐證文件等)。

       2、切結書。

 (三) 將(二)文件備妥,郵寄親送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聯絡窗口:本局經建科/曾沁潔小姐/02-2960-3456分機3984


六、本案相關規定,請參閱附件檔案『110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

 

 

【附件檔案】
 .110年度原young青年返鄉工讀職場體驗計畫
 .新北市用人單位職缺一覽表
 .工讀人員報名表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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