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菸飄鄰宅 癮君子判賠1萬

癮君子陽臺抽菸挨告 鄰居孕婦求償判賠1萬

二手菸影響居家安寧士林地院日前判抽菸者賠償孕婦1萬元。圖爲示意照片資料照片)(吸菸有害健康)

李姓孕婦不滿仝姓鄰居長期在陽臺上抽菸,煙味不斷飄進屋內,讓她不堪其擾,憤而拍下仝男抽菸影片,提告求償。士林地院認定,二手菸對於人體具有相當之危害,煙味飄進孕婦屋內,確實超過一般人容忍範圍,以仝男侵害鄰居居住安寧爲由,判賠1萬元。

李女和退休的仝姓男子,爲北市內湖區大樓5樓鄰居,兩戶陽臺緊鄰,中間隔玻璃帷幕,上方以格柵區隔。李女指控仝男長期在陽臺抽菸,煙味飄進屋內,嚴重影響她生活品質和健康權,雖向管委會反映,但對方置之不理,因此提告求償10萬元。陽臺緊鄰 煙味隨風飄屋內

男則主張,兩戶相隔有段距離,李女大多數時間都緊閉窗戶,煙味並不會飄入屋內,而且李女並沒有舉證二手菸造成的實際損害,縱使煙味飄入住處,也不算是侵害居住安寧,沒有賠償的理由

法官勘驗李女提供的蒐證影片,發現仝男將香菸擺放在兩戶相隔之玻璃帷幕處,且仝男擺放菸灰缸位置,是在玻璃帷幕旁,認定仝男抽菸位置是位於玻璃帷幕旁,與李女陽臺很近,煙味會從格柵中間的縫隙,飄進李女屋內。

另仝男雖辯稱,飄散的煙味並未對李女身體造成任何損害,但他自陳家中有3名未滿7歲的幼童,故從不在屋內抽菸,法官認爲仝男明知二手菸會對人體造成危害,卻沒考慮到鄰居的感受,不採信仝男辯詞

不顧孕婦 只在乎家人感受

法官依據李女的孕婦健康手冊證明她去年10月到今年4月曾懷有身孕,認爲仝男的二手菸味飄散至鄰宅,已經超過一般人所能容忍範圍,侵害李女居住安寧,判決仝男須賠償李女1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