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核廢料再處理招標!環團提3點抗議暗度陳倉

台電核廢料再處理招標!環團提3點抗議暗度陳倉
Photo Credit: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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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招標核廢料再處理計畫,預計花費近113億台幣將高階核廢料送往境外再處理。環團批此案「違法、花錢又不消災」。

新聞整理 / 蔡宜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今天在立法院外舉行記者會,痛批台電核廢境外再處理招標違反《預算法》,並呼籲台電將違法的招標案撤回。

(相關報導:台電年前招標上百億…將核廢料送國外處理

環團提出的核廢境外再處理爭議點如下:

1. 核廢再處理經費驚人 國際上幾乎已不選擇

國際上近年幾乎沒有國家再選擇境外再處理做法,即是因為再處理所需經費驚人,且處理廠及周遭居民的健康風險也會提高。高階核廢料再處理是指將核廢料中的鈽、鈾提煉出來後轉賣,但目前國際上對於高階核廢料再處理仍然充滿許多爭議。

除了再處理費用驚人外,更重要的是,若無法確定提煉後的鈽、鈾買家,將可 能導致核子武器擴散的風險,導致台灣在國際社會處境更加困難,美國也是因此禁止任何形式的核廢料再處理。

2. 再處理後的高階核廢還是需送回台灣 依舊「萬年」難解

核廢境外再處理不僅需支付數百億巨額的再處理費用,且還是要運回再處理後所生產的高階核廢料,而這些運回的高階核廢料還是含有高劑量輻射與長半衰期的放射性核種,據原能會估計,依舊需要「至少一萬年」才能讓輻射放射量降回自然背景值。

3. 核廢再處理大幅提高國際核武擴散的風險

除了再處理過程可能造成輻射污染的機率增加,國際上許多核能管制機構也已警告,分離出的鈽和鈾燃料讓再處理廠轉賣其他買家,也將造成核武擴散的風險大增。

與會的立委田秋堇也表示,台電核廢料再處理公開招標一案,屬於今年度新增的計畫,而非連續性計畫。但是台電方面卻欺騙她是延續性計畫能夠進行招標,甚至在預算書中就有寫到是從2015年開始的新增計畫。

她強調,預算沒有通過,根據《預算法》就是不可以動支,台電現在應該把招標案立刻從網路上撤下,不可以進行招標,甚至還在標案中提早寫上未通過預算,根本是「違法亂紀」。

洪申翰也指出,台電聲稱將委託再處理廠商代售再處理所分離的鈽跟鈾、不會運回台灣,卻絲毫不提在合約10年後無法順利找到買主,必須要從第11年起支付廠商管理費,託管費用多少台電也完全沒有說明。他質疑,到底還要投注多少經費、委託國外廠商代管台灣核廢中的高放射性的鈽和鈾。

聯合報導,台電核能發言人林德福表示,用過核燃料是既存的問題,境外再處理對台灣現有環境衝擊最小,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處理方式。而且台電是依照放射性廢料管理方針規定,尋求國外進行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可行性,紓緩核一二廠用過核燃料冷水池滿為患的問題,爭取未來核廢料處理技術更趨成熟。

林德福說,再處理後可再利用的鈾及鈽不會送回台灣,只有約原體積1/5的玻璃固化廢棄物,未來將運回台灣併高階放射性廢棄物一起處理。

這次公開招標所處理的用過核燃料數量為1200束,所需預算約新台幣112.57億元,由核燃料所產生的電能提撥每度0.17元的核後端基金來支付;預計公告28天,3月17日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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