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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國銘涉貪被求刑20年

2011/02/22 06:00

彰化市長任內 獲利逾1千5百萬

〔記者阮怡瑜、湯世名/彰化報導〕現任國民黨中常委溫國銘在擔任彰化市長任內,涉嫌以女兒及兒子名義購買土地,再利用市長職權於土地旁設置道路或將水溝加蓋,以提高土地價值,兩筆土地轉賣後,獲利一千五百多萬元,彰化地檢署二十一日依貪污圖利罪將他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對此,溫國銘回應強調,自己問心無愧,相信司法會還他清白。

檢方指出,全案偵辦期間,溫國銘多次以身體不適,拒絕到庭,甚至在去年六月廿四日具狀陳報醫生要他多臥床休息、不宜久站、走動,需休養到七月中才能到庭,但他卻在六月廿三日到中國參加世博,顯然刻意迴避偵查,視法紀如無物,到庭後也飾詞狡辯、推諉卸責,毫無悔意。

自認問心無愧 司法會還清白

檢方指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中已明文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參與與其個人利益相關職務的執行,但溫國銘在擔任彰化市長時,在民國九十五年間以女兒名義買下彰化市阿夷里一處土地,明知阿夷里鐵道綠美化工程與自己所購買無對外聯絡道路的土地相鄰,卻未依法迴避,反在該工程中做出有利於其個人土地開發的指示,將綠美化工程改以「人車通行為主,綠美化為輔」,該工程完工後一個月,溫某的土地就以三千五百多萬元售出,獲利一千二百三十多萬元。

另外,檢方也發現溫國銘在民國九十七年間以兒子名義向台中仁愛之家購買位於彰化市建寶里土地,該土地有部分已成既成道路,另有部分被侵占做為排水溝,溫國銘為提高土地價值,在建寶里水溝加蓋工程中,更利用職權要求市公所職員「量身定作」特定工程,花費近八十萬元公帑來提高自己土地的利用價值,並罔顧深受淹水之苦的當地居民權益,強行施作該排水溝加蓋工程,徒增水流阻塞溢淹之虞與排淤疏浚的困難。完工後,土地也以總價三千四百多萬元售出,非法獲利二百八十多萬元。

檢方同時發現,溫國銘的妻子在彰化市三民路擁有公告地價約一億八千萬元的土地,溫某即多次以市長身分參與縣府「變更都市計劃案」,積極促請縣府將該「車站專用區」變更為「商業區」,若該案通過,溫妻名下土地將增值至少三億元,變更案最後未獲縣府通過,但溫國銘也因該案未利益迴避,遭監察院罰款一百萬元。

溫國銘昨天強調,檢察官是否不食人間煙火,他內心坦蕩,問心無愧,檢察官所指控的兩件公共工程,他推動的初衷,都秉持圖利彰化市全體市民、提升市民生活品質、美化市容、強化交通便利性等理念,而非圖一己之私、一人之利,相信司法最終會還他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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