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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22:36 2024年4月19日 星期五

国安法下香港司法荒唐走样 计划中联办抗议尚未行动竟遭定罪判刑


资料照:香港75岁的社运人士、已患四期直肠癌的古思尧
资料照:香港75岁的社运人士、已患四期直肠癌的古思尧

香港75岁的社运“抬棺”抗议常客、已患四期直肠癌的活动人士古思尧,因“计划”在北京冬奥会2月4日开幕当天抬棺材到中联办抗议,还没出发就被国安处拘捕,且被控“企图”作出或“准备”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行为罪。7月12日,古思尧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国安法指定法官裁定罪成,判囚9个月。

据香港明报等媒体报道,表现不屈的古思尧在被定罪后随即解雇律师,自行“求情”陈述,坚称愿意做民主人权运动的“斗士、勇士、烈士”,会“屡败屡战,死不悔改”。

“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多次提醒古思尧不要将“法庭政治化”。

古思尧“企图煽动”案周一在结案陈辞时,辩方律师指条例违宪,表示被告行为是点出政府或中央的施政错误及缺点,目的是呼吁修改。虽然有一定冒犯,但行为及言论合乎基本法保护的言论自由框架内。辩方争辩说,现时条例多针对言论,认为法庭必须要考虑平衡及相称性。代表港府律政司的控方则称,被告的行为是煽动他人推翻、破坏国家宪法。

“港版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在裁决时表示,被告在棺材写上“打倒共产党”、“结束一党专政”等字句,有推翻政府、煽动的意味,而且被捕前已准备好示威的运输安排、通知传媒等,属“企图”作为。

罗德泉法官还称,控罪没有违宪,虽然控罪并不属于国安法,但案件仍属国安法的范畴。

辩方在庭审中强调,法庭需考虑控罪的相称性,即市民在《基本法》保障下有言论和思想表达的自由,又指出控方未能证明被告怂恿市民作出不合法的作为。但罗德泉法官称,被告是否成功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并非控方今时今日需要举证的元素,法律应用需与时并进以贯彻立法精神。而个人权力并非绝对,需符合维持社会安宁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条件,必要时要施加限制。

报道说,罗德泉法官还表示,被告曾多次被捕,但仍以身试法。罗德泉还说,以煽动罪检控,而非用国安法已比较宽松。他还表示,被告采取行动的时机为冬奥开幕日,当日已有许多声音杯葛冬奥,而且2019年发生“群体性违法行为”令许多人内心仍未平复,其行为容易挑起情绪,令问题死灰复燃,故裁定罪成。

古思尧是中共在港强推的“港版国安法”2019年6月30日深夜实施后,最新的一位因表达异议声音而遭判刑的活动人士。

此外,前东区区议员陈荣泰被控2020年6月30日下午连同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社运人士曾健成和徐子见,以及民主党的胡志伟在中环终审法院外见传媒,并召集市民七一游行。尽管陈荣泰否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但他仍被区域法院裁定罪成。

习近平2012年11月上台以后,中共当局逐步背弃基本法最终实现普选及与民主派达成的2017年特首选举一人一票普选的共识,2014年对特首候选人的产生定下“筛选”的框架,企图强迫港人接受“一人一票”选举北京指定候选人的“假普选”。为此,港人2014年9月底发起了长达三个月的占领运动,因抗争者用雨伞遮挡警察的防暴喷剂,占领运动也被成为“雨伞革命”。

到了2019年,港府拟定修例,允许将港人引渡到毫无司法独立的中国大陆受审,触发了数以百万计港人从6月中旬开始的长达半年之久的“反送中”民主抗争运动。

这场声势浩大的全民民主运动以及在一些香港年轻人中间产生的“港独”思潮,震动了北京专制政权。在中共主导下,橡皮图章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6月底在香港强推“港版国安法”,剥夺了港人仅有的自由,令香港的所谓“一国两制”崩溃,使香港成为中共专制下的“沦陷区”。

“国安法”无限扩大香港警察的搜查和拘捕权力,对包括颠覆、恐怖主义、与外国势力勾结和分裂等行为及言论做出严厉惩处,包括终身监禁,甚至连曾叫遍香港的“反对一党专制”、“没有暴徒只有暴政”、“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这类的口号都被认定是“煽动”行为而被定罪。

自“港版国安法”生效后,至少50多个民间团体和组织被迫关闭,目前仍坚持活动的政党和团体仅有民主党、社民连、民协、将军澳民生关注组及人民力量。包括前民主派主要政党的公民党也被迫远离政治,转型在共享空间分享社会议题。另外,有超过170位知名的香港民主派、活动人士、新闻记者、学生等遭到拘捕和起诉,香港民主派被完全排斥在立法会的政治体制外,包括苹果日报、立场新闻等亲民主的媒体皆因被政府冻结资金无法运作而被迫停刊,一些政治人物也被迫逃离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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