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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貸款
    列印

    一、高雄市政府財政局防疫紓困方案

     

      一、租金方面

    (一)租金減收

     1. 市有非公用土地承租戶:主動辦理營業用承租戶減收11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租金30%。另個人承租戶,倘受中央各部會核准紓困補助者,得檢據申請減收20%。
     2. 設定地上權案件:主動減收作商業使用且已營運中案件5月至12月租金60%。
     3. 標租案件:自整建裝修完成後至本年底減收租金60%。
     4. 聯絡電話:07-3368333#3429、3087

    (二)租金及使用補償金延長繳納期限

     1. 財政局經管之市有非公用土地,原租金及土地使用補償金繳納期限分別為110年6月30日及7月31日,為利民眾於疫情嚴峻期間辦理,將延長繳納期限1個月。
     2. 聯絡電話:07-3368333#3429

     二、地方稅方面

    (一)主動停徵娛樂稅

     1. 查定課徵之娛樂稅,110年5月15日至7月12日主動停徵。(視疫情影響再予延長)
     2. 聯絡電話:07-7410141

    (二)房屋稅減徵:由營業用稅率3%,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或其他住家用稅率1.5%計徵。

     1. 旅館業、飯店業房屋稅調降
      (1)業者向觀光局申請停(歇)業後,依通報資料主動減徵。
      (2)部分樓層關閉停用,主動輔導申辦減徵。 
     2. 除對經政府公告強制關閉場所(域)依通報資料主動調降外,其他營利事業停(歇)業或營業面積縮減,亦主動輔導申辦減徵。
     3. 聯絡電話:07-7410141

    (三)對停駛車輛主動辦理使用牌照稅退稅(停徵)

     1. 車輛停駛或繳銷期間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如有溢繳稅款亦會主動退還。
     2. 聯絡電話:07-7410141

    (四)受疫情影響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

     1. 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地價稅延、分期:疫情影響使收入驟減者,在未逾繳納期間內,可向地方稅捐機關,申請延、分期繳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地價稅。
     2. 房屋稅緩繳:因疫情而接受治療、隔離或檢疫,無法按期繳納者,房屋稅繳納期限可延至110年6月30日。
     3. 聯絡電話:07-7410141

      三、動產質借所質借利率調降及展延繳息

    (一)確診或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之質借民眾,提供110年5月1日至8月31日質借利息減收50%。
    (二)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繳息或取贖之質借民眾,提供110年5月1日至7月12日展延繳息4個月。
    (三)聯絡電話:07-5513498

      四、高雄銀行優惠貸款 

    (一)高雄銀行自5月18日起推出「齊心防疫2.0」專案貸款:
     1.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商業登記,僱用員工人數10人以下之營利事業。
     2. 方案內容:貸款額度最高100萬元、利率1.68%、貸款期間最長5年。
     3. 聯絡電話:07-5570535#373
    (二)因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客戶,高雄銀行協處措施如下:
     1. 個人戶:得申請6個月本金利息緩繳。
     2. 企業戶:得申請6-12個月只繳利息不還本金之寬限期或展延貸款期限。
     3. 聯絡電話:07-5570535#373

     

    二、高雄銀行配合中央單位辦理之紓困貸款方案:

     

    經濟部

    (1)舊有貸款展延

    中小型事業才有補貼,補貼郵儲1年利率(0.81%),補貼利息上限22萬元(所有銀行總計),補貼期間最長1年,110年1月1日以後撥貸者,不適用利息補貼。

    (2)營運資金貸款(付員工薪資、廠辦租金)

    1. 貸款額度:6個月薪資、6個月租金,合計最高500萬元
    2. 利率:最高郵儲2年+1%(1.845%)
    3. 利息補貼:中小型事業才有補貼,補貼郵儲2年+1%(1.845%),上限5.5萬元(每事業),不得重複補貼,補貼期間最長6個月,110年1月1日以後撥貸者,不適用利息補貼。

    (3)振興資金貸款

    1. 貸款額度:中小型事業最高1.5億元,非中小型事業最高5億元
    2. 利率:郵儲2年+1%起(1.845%)
    3. 利息補貼:中小型事業才有補貼,補貼郵儲2年(0.845%),上限22萬元(每事業),不得重複補貼,補貼期間最長1年,110年1月1日以後撥貸者,不適用利息補貼。

    交通部

    資本性支出

    1. 旅行業等3,000萬元,民宿 1,000萬元
    2. 利率:郵儲2年+1%起(1.845%)
    3. 補貼利息:郵儲2年(0.845%)、補貼期間最長3年,不得重複補貼

    周轉金

    1. 旅行業等2,000萬元,民宿600萬元
    2. 利率:郵儲2年+1%起(1.845%)
    3. 補貼利息:郵儲2年(0.845%)、補貼期間最長1年,不得重複補貼

    衛福部

    短期週轉金

    1. 貸款額度:500萬元
    2. 利率:郵儲2年+1%起(1.845%)
    3. 利息補貼:郵儲2年+1%(1.845%),不得重複補貼,補貼期間最長1年

    員工薪資貸款

    1. 貸款額度:3個月薪資總額,最高2,000萬元
    2. 利率:最高郵儲2年+1%(1.845%)
    3. 利息補貼:全額補貼,不得重複補貼,補貼期間最長1年

    中央銀行

    A方案-擔保放款最高400萬元

    1. 利率:109年8月9日前已撥貸之案件,110年3月27日前利率1%;109年8月10日~110年1月4日撥貸之案件,110年6月30日前利率1%;110年1月5日以後撥貸之案件,110年12月31日前利率1%。

    上述不同時期撥貸之案件,依各該優惠利率截止次日起依搭配專案利率
    2. 信保基金保證9成以上

    B方案-擔保放款最高1600萬元

    1. 利率:109年8月9日前已撥貸之案件,110年3月27日前利率1.5%;109年8月10日~110年1月4日撥貸之案件,110年6月30日前利率1.5%;110年1月5日以後撥貸之案件,110年12月31日前利率1.5%。

    上述不同時期撥貸之案件,依各該優惠利率截止次日起依搭配專案利率
    2. 信保基金保證8成以上

    C方案-小規模營業人50萬元

    1. 貸款對象:稅籍登記之小規模營業人
    2. 利率:1%
    3. 貸款額度:50萬

    高雄銀行客服洽詢電話:0800-22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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