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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應督促所屬針對台2線竹圍到紅樹林路段交通壅塞問題,提出具體對策,加速治本改善。

提議者 張連榮

已附議5023 (時間已截止)

尚須0個附議

目前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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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2019-05-10
檢核
2019-05-10
檢核通過,自次日進入附議階段
通過
2019-06-16
回應階段
2019-07-03
回應階段
2019-08-08
行政院應督促所屬針對台2線竹圍到紅樹林路段交通壅塞問題,提出具體對策,加速治本改善。

提議內容或建議事項

1. 交通部公路總局主管之省道台2線竹圍到紅樹林路段的交通,已呈現常態性壅塞,雖該局在民國85年曾提出全線高架計畫,但於89年經環評審議認定不應開發;又於96年提出台2線(自淡金路至中央北路路段)全線拓寬計畫,但立法院於98年決議要求停止。過了這麼多年,壅塞事實仍然存在,而且日趨嚴重,顯見中央單位未有積極作為。
2. 按行政院102年核定「修訂淡海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即是以一期開發導引進駐人口,支撐二期產業進駐為目標,顯見路段交通負荷仍將持續成長。
3. 監察院在108年3月引用審計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之調查意見,提出糾正行政院「淡海新市鎮」案,提及淡水區南向聯外唯一公路孔道僅台2線,造成道路容量不足及都市防災等問題;現況淡海新市鎮都市機能略不足,在新市鎮聯外交通未發展健全情況下,不僅影響一期開發成效,亦無法吸引足夠產業進駐以達成在地就業之目標。糾正函文指出,「行政院」應督促所屬加速辦理,以利淡海新市鎮開發如期如質進行。
4. 據悉,新北市政府已提出「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計畫,以分流本路段交通量,惟其二階環評作業經第2次小組審查後已作成「建議同意」決議,卻經大會審議後決議「…補充、修正,送專案小組再審」,依環保署施政重點「建構明確、有效率之環境影響評估制度」述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內獲致建議結論後提委員會作成決議」之原則,顯見委員會與小組初審功能定位不明且效率不彰,「行政院」應盡督導之責。

利益與影響

1. 便捷交通的網路,是都市發展的首要條件,本路段的交通問題,除了影響區域的發展,更攸關每日通行台2竹圍路廊高達逾20萬旅次的便利與安全。
2. 現況竹圍路廊的單一性,是防救災時唯一的緊急通道,從過去統計資料來看,每月通過救護需求達700次以上;加上,淡水做為核ㄧ廠核災疏散範圍,應有2條以上連外道路,以免道路因任何原因中斷,喪失黃金救援的機會。因此行政院應整合跨部會資源,提出具體對策,加速治本改善本路段問題,保障民眾基本「行」的權利。

權責機關

主辦單位 交通部  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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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附議名單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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