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光電讓七股租地貴10倍,漁民抗議「漁電共生」讓他們連魚塭都租不起

太陽光電讓七股租地貴10倍,漁民抗議「漁電共生」讓他們連魚塭都租不起
Photo Credit: 陳亭妃臉書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七股因經濟效益沒那麼高、土地價格便宜,開發商以10倍土地租金跟漁民搶地來做太陽能發電,導致漁民擔心未來租不到、或是租不起魚塭,「漁電共生」政策淪為「漁電競爭」。

配合我國再生能源發展規劃,政府於雲嘉南地區陸續推動農地種電、鹽業設置光電專區、漁電共生等商業模式。不過日前卻傳出,台南七股養殖漁民擔憂太陽光電業者用高價搶佔魚塭用地,讓他們租金大幅增長,甚至租不到塭,北上行政院抗議。

《民視新聞》報導,原來在七股有1200公頃魚塭,目前已有1/3的土地都被財團或綠能業者租用,租金從2017年5月開始不斷調漲,一公頃土地租金從3 - 4萬漲到30萬,讓部分養殖戶無法繼續承租,而且加設太陽能板,不僅炒高地價,未來如果變更地目,勢必會縮減養殖面積。

《農傳媒》報導,七股濱海地區有7成養殖業者向地主承租土地從事養殖業,不過去年9月份開始有光電業者進入七股,以1公頃至少30萬元向地主承租養殖魚塭,據傳將近一半養殖漁民租賃契約將在今年底終止,面臨無地可租的困境。

養殖文蛤漁民郭文慶就表示,自己向地主租賃約10幾公頃土地,地主決定將土地租給光電業者,養殖租約僅到今年底,明年沒有土地可承租進行養殖業。

為此,本(7)月9日有近百名來自七股的漁民,參加立委陳曼麗舉辦的「如何兼顧綠能與養殖漁業產業」公聽會,並在公聽會現場提出訴求,希望政府能保障漁民工作權益、並且維護無抽取地下水的優良養殖區。該公聽會也邀請農委會、能源局、雲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嘉義縣政府、臺南市政府、光電業者、公民團體等單位,一起討論漁電共生議題。

什麼是漁電共生?

為配合「2025年非核家園」之政策,農委會規劃在室外及室內養殖漁場,安置太陽能光電設施,也就是「上面發電、下面養殖」,在不影響原農業生產下兼顧發展綠能。

政策規劃,運用地面型太陽光電的支撐架,與活動式溫棚結合,冬季寒流時開啟溫棚抵禦寒流造成池水低溫,防範養殖物死亡,另外也在支撐架架設雲端監測系統,使養殖漁民得以在他處,利用行動電話監看魚塭現場。而在設計上,則規定太陽能板對於養殖區域垂直遮蔽面積不得超過20%,希望透過太陽能板部分遮蔭降低水分蒸發,穩定養殖水域鹽度。

太陽光電
Photo Credit: 農業綠能發展資訊網

《風傳媒》報導,漁電共生的養殖試驗今年5月才剛開始,其中文蛤養殖試驗,預估於今年底將有初步結果,吳郭魚、鱸魚、白蝦等多樣混種試驗則要等到2020年初。關於漁電共生實際上如何執行、有哪些注意事項、對養殖產業產值乃至於生態系統的改變現在仍屬未知。

業者偷跑,魚塭租金翻漲10倍

不過《環境資訊中心》報導,立委陳亭妃指出,由於「預期心理」作祟,太陽光電業者紛紛偷跑,甚至以10倍的租金搶租魚塭。以前租給漁民收3萬,現在光電業者開出的行情達30萬,傷害了原承租漁民的權益,使得「漁電共生變成漁電競爭」,即便政府強調未來漁電共生必須維持生產,但也難保到時候能從事生產的,就是原承租漁民。

能源局科長顏為緒強調,「農業為主、光電為輔」,要與農魚共生的太陽光電,若是沒有辦法維持當地原生產量的七成,可能會拆除該業者的太陽能光電系統,損失的是20年發電收益,強調太陽光電業者與原承租農漁民實屬生命共同體的關係。

但環團與漁民對於這樣的回應並不買帳。

《風傳媒》報導,海城興業有限公司經理林青丘以自身養殖公司背景的經驗,指出雖然規定漁電共生的養殖量必須達到法定的七成,不過到時候光電業者很可能直接統包給養殖公司控制養殖量,漁民就真的沒工作了。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李翰林進一步指出,由於光電產業免環評,導致開發過程資訊不透明、當地居民缺乏參與機制,漁民的角色十分弱勢,他認為農委會要把規則跟審查要件都規定清楚。

《中央社》報導,七股沿海土地資源保護協會理事長楊惠欽9日指出,原本政府的綠能政策,是希望「漁電共生」,用高租金讓抽取地下水的地區退出養殖業,國土可以適當休養,避免地層下陷。但如今卻因為雲林、嘉義、屏東等用地下水養殖卻經濟效益高的地區,土地價格高,不願租給太陽能業者;反而七股因經濟效益沒那麼高、土地價格便宜,開發商以10倍土地租金跟漁民搶地來做太陽能發電,漁民租不到、租不起地,造成本末倒置。

《中國時報》報導,楊惠欽說,七股是台灣西岸養殖漁業中,唯一不抽取地下水養殖的地區,因為過去七股地區因應沿海地下水水質不良,無法抽水使用,當地利用自然潮差換水,形成特殊的養殖方式,因此地形地貌得以獲得保留,成為黑面琵鷺棲地,但太陽能種電,極有可能改變此一養殖方式、進而影響生態。

楊惠欽表示,政府發展太陽能的政策沒有錯,但太陽能業者需要大面積土堤進行太陽能板建置,七股養殖業可能被迫從不抽水的淺坪式養殖改成深水式養殖,這是錯誤的行為。希望政府出面協調,將由開發商規畫40%種電、60%生產,調降至10%或20%的種電比例。

楊惠欽也指出,七股沿海土地屬於「濱海陸地」,理論上不得變更用地,但有業者已經向臺南市政府與經濟部能源局提出太陽光電發電廠籌設案,在七股濱海地區購買約150公頃土地,且已經現場勘查,若該用地變更成功,可能會讓其他光電業者效法,當地恐會有更多太陽能光電廠籌設。

徐國勇承諾:不會讓漁民租不起魚塭

針對「七股沿海土地資源保護協會」相關訴求,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農委會推動魚塭區域設置太陽光電的規劃,是朝「漁電共生」方向進行,即魚塭仍須於維持養殖使用,始得設置太陽光電設施。農委會現正進行魚塭結合光電設施之養殖試驗研究,針對不同養殖漁產及光電設施的遮蔽率進行試驗,確認最佳漁電共生模式後,再向養殖漁民宣導,並擴大推廣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