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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CityNight
作者 Ctea (Ctea)
標題 [轉錄] 在戲院、發行商、票房拆帳與觀眾之間——曾待過戲院的一位小小工讀生的觀點 #電影
時間 2018-02-20 Tue. 09:53:59




https://www.plurk.com/p/mmz2wz
幾乎不去國賓 除非要看一些日片
環境不舒服

https://www.facebook.com/bloodandsweaty/posts/1786967868266049

#靠北影視5420

〈在戲院、發行商、票房拆帳與觀眾之間——曾待過戲院的一位小小工讀生的觀點〉(上篇)

不久前,看到一篇靠北文在討論影城吃票可能導致片商徹檔的事情(#靠北影視5375 )。作為局外人,我們不清楚撤檔的詳細緣由(確實情況只有當事者知道,在此非討論重點)。但透過此事,也許是給電影觀眾的我們,一個契機去檢視戲院吃票的問題。有許多人不了解吃票的長期脈絡。深思之後,自己與另一朋友討論,透過共同書寫,想嘗試簡述片商與戲院的利益分配,再向外延伸目前電影放映市場的問題,及《電影法》落實問題。透過書寫,藉此讓各位去戲院看電影時,或能更明確知道,作為消費者的選擇,連帶可能造成的影響。這篇書寫初衷不是要成為嚴謹的學術文章,書寫性質較傾向拋磚引玉。當然,這篇會有我們的主觀立場,如有不足之處,請各界不吝指教,盼望台灣電影產業走向更好的方向。上篇分成兩個部分:一、片商與戲院在台現況;二、片商與戲院的分帳及問題。

ㄧ、片商與戲院在台現況

一部電影從發行到上映,通常要經過發行商與戲院兩關。以批發概念來看,發行商是批發商,戲院是通路。台灣目前發行商粗略可分四類,(1)美商八大(博偉、福斯、華納、環球等)、(2)本土片商(買外片或受國片委託在台發行片商,如:傳影、穀得、車庫等)、(3)和戲院屬同一集團的本土發行商[1](如威視、華聯)、(4)台灣電影製作兼發行公司(如:前景)。在戲院方面,截至2018年1月止,全台共有111家戲院,784廳[2],戲院主要分成外資戲院與非外資戲院,外資戲院龍頭是「威秀影城」,總廳數136個[3],佔全台17.3%。而非外資戲院,全台擁有廳數第一的為國賓影城,共104廳[4],佔比13.2%。第二名是秀泰影城,共100廳,佔比12.7%[5]。威秀、國賓、秀泰三家連鎖戲院,在全台總市佔率高達43.3%。

二、片商與戲院的分帳模式

一部電影在戲院被看到,是照「發行商—戲院—觀眾」的路徑得以完成。第一階段,關於發行商,第一種是由台灣一般片商(指純發行)向外國製作公司購買發行權在台發行;第二,是台灣製作公司靠創意與人力製作後自行發行,或委託台灣發行商。第二階段,到了「戲院」則提供映演空間,觀眾買票進場。然而,在電影市場高度競爭下,能決定檔期、廳數、排片規模的戲院,是相對強勢的一方[1]。發行商與戲院兩者所花費的營運成本,主要都是由票房回收來支付。至於觀眾的票錢該如何在兩者之間作分配?目前在台灣有兩種分帳模式,「拆帳」與「點數」。

1.拆帳模式

拆帳模式,是片商與戲院在映演前,先談好最後回收的票房該以多少比例分帳,[片商:戲院]可能是6:4、5:5、4:6等,通常比例會逐「週」改變,片商分配比例逐週減少5%,意即片商越拿越少[6]。在此,分帳的談判是仰賴所謂「議價能力」(bargain power),而議價能力端看片商背後的資本以及所擁有的電影(雙方對電影的預期票房所做出的共同決定)。在臺灣,美商八大的議價能力與話語權是相對強勢[1],因此和戲院談判上,美商相對有辦法談到有利的分帳比例。但對其他中小型片商而言,在分帳談判中,通常沒有優勢,最好的狀況頂多是五五平分,之後一樣是逐週遞減5% [6]。戲院判斷分配比例的關鍵,仍是依照對每部電影票房的預期來決定,能賺錢的電影,戲院才想放。這也是為什麼一般國片在通路上沒有一點保障或優勢[1],因為戲院方基本認為,國片相對於美商電影,是不能賺錢的。

因此,這也是為什麼過去很多商業國片必須委託美商發行(當然必須付排片費給美商,美商排片費是以跟戲院對分票房中的12-15%計算[1])。這背後的原因是藉著美商相對強勢的議價能力去跟戲院斡旋。過去例子如下,2008年《海角七號》委由博偉發行,2010年《艋舺》委託華納發行,2012年《陣頭》委託福斯發行[1]。

對相對弱勢的獨立片商來說,購買外片就像是一場賭博,若賭對了外片,可能就有話語權跟戲院議價。否則一般來說,戲院判斷收益後,可能連放映機會都不給獨立片商(對國片發行商一樣),或者給的場次與廳數極差。以這次采昌從國賓體系撤出《決勝女王》的案例來看,采昌作為一個相對有資本的發行商(相比規模更小的獨立片商),是因本身有其資本額作為後盾,才能夠對抗戲院。即便不在國賓體系放映,采昌仍然有辦法做發行戰略佈局。但我們應該意識到,若今天是相對沒有資本,或剛起步的獨立片商(比如:鏡象電影。各位可以多支持鏡象發行的《#歡迎光臨奇幻城堡》,作為電影觀眾,我們感受鏡象是認真的獨立片商,鏡象支持台灣相對冷門電影的發行,如紀錄片《#日常對話》、《#澤水困》),可能就沒有龐大資本跟戲院抗衡,只能在票房拆帳中被壓著打。

拆帳相對點數模式完善,但也不是全沒問題。後續會再討論。

2.點數模式

一般來說,台北市以外部分縣市採用「點數模式」。戲院與片商協調好,某片可以得多少點,一點則是千分之一,點數乘以台北票房,作為片商獲得的票房依據。每家戲院點數不同,每部片點數也不同[6]。例如:某片協商後,戲院給片商5點,假定最終台北票房五千萬,則片商可得五千萬中的5/1000 ,即25萬。片商通常只能收到帳款,無法知道確切票房數據[7],電影賣得再好,票房也大多被點數戲院賺去,票房多少由戲院說了算,在無法取得正確數字下,業界長年只得習慣「台北票房乘以2」的數字,略作全台票房[10]。

點數戲院的產生,過去是為了保障偏遠地區戲院有足夠利潤以維持經營。但此分帳方式,並不限於中南部或離島戲院,就連全國大型連鎖影城也不例外[7]。台灣三大連鎖戲院威秀、國賓、秀泰中,在既有資料裡(2016),我們得知僅有威秀全台據點,是依照台北拆帳模式[7]。國賓與秀泰兩家連鎖影城,在外縣市是雙軌並行,部分戲院採票房拆帳,部分採點數制,但哪家戲院用哪種模式,則由業者自行認定[7]。在2016年電影法公聽會上,儘管秀泰影城董事長廖治德先生說:「現在點數戲院不多了,大概不超過10%」([8],頁167),目前我們找不到統計數字知道全台點數戲院的數量。截至目前,我們不清楚台北市以外的連鎖戲院,是否皆改制為拆帳模式。

點數戲院的問題,在於資訊不對等,確切票房數字的隱藏,讓點數戲院有操作空間提高獲利。資訊不透明的市場,深受其害的是本土製作公司。台灣電影公司營業規模通常較小,缺乏大公司與戲院蒐集數據的管道或籌碼[7]。點數戲院的存在,讓發行商難以獲得精確票房數據。導致發行商無法擬定明確、精準分眾的行銷策略[7];電影製作公司在開發題材時,也沒有確切票房依據來評估題材的市場潛力與成本[7];台灣本土投資方(如:中信創投)也沒有確切數據作為可靠參考,某方面導致投資方對電影產業的卻步。

邱明慧(中信創投)在公聽會上表示:「我們每一次拿到的資料,其實都是發行商跟我們說,戲院報給他的資料就是這樣。除了台北我們知道對不對,至於台北之外的中南部資料,我們完全都不知道,我們很想知道到底全省有多少。那他就跟你說,戲院報給我是這樣就是這樣。我根本完全不知道全台灣剩下一半的體系,到底是不是這個樣子。」([8],頁153);在學術上,碩博士論文在台灣電影產業相關主題書寫,也無法引用正確的資訊。放映週報主編洪健倫在公聽會上表示:「電影中心每年業務之一是發行《台灣電影年鑑》,彙整台灣電影市場的數字,包括國片的票房,我們很需要一個正確的數字。尤其,除了《台灣電影年鑑》整理之外,也要負責帶各個國片代理商去海外,面對其他國家的電影發行或電影中心、電影機構,他們通常會問我們台灣目前電影市場的確切狀況。對於這些希望跟台灣電影產業合作的單位,我們基本上是沒辦法提供任何有說服力和確切的數據」([8],頁155)

另一個問題是,即便目前依據《電影法》第13條,戲院有依法「提供票房統計相關資料」給國家電影中心的義務[9],然而提供是提供了,戲院當然不違反《電影法》21條。但問題是針對不是依據實際票房收入的戲院,就是所謂點數戲院,如何回報他們的數字?戲院公會要怎麼確認數字的核實性?([8],頁159)

3.兩種模式下的利弊

從上述兩種模式中,可以得到兩個小結。第一,票房資訊透明與即時之必要;第二,兩種模式下片商幾乎都是處於劣勢。關於「票房資訊」,台灣目前票房回報,是戲院在隔日下午兩點前,將前一日票房計算完回報給個別片商及國家電影中心,不像國外(如:美國Box Office Mojo、中國貓眼網站[7])是當日即時更新數據。因為此時間差,讓片商無法方便獲得即時資訊(當然可以打電話或Line 問,但很麻煩),進而調整發行策略。而這樣的模糊空間,讓部分戲院方可能藉此吃票,造成片商應獲得的利潤減少。在此前提下,拆帳模式便無法達到原有的公平效果,因為「計票行為」都由戲院在掌控,這是權力不對等,也是資訊不對等,片商難以掌握資訊的即時性與透明性。

至於台北市以外部分的點數戲院,其票房計算方式則更加不健全,只能參考台北票房作依據(但台北票房本身也有問題)。若使用點數模式,片商得到的收入比拆帳模式的利潤更低。但身處外縣市,片商不得不配合當地戲院的遊戲規則。因此,在目前拆帳模式與點數模式的規則下,片商幾乎是輸的那方。

4.拆帳模式的隱憂與戲院的吃票操作

(1)戲院如何增加額外營利空間 ?

戲院與片商最初與最佳狀態,應是互利共生的關係。與電影製作不同的是,戲院開來的目的,本身就是為了賺錢營利,它對上游端的電影藝術創作貢獻有限,所以不要過度期待一般戲院會支持台灣電影(當然仍有部分戲院會支持並投資,如紅衣小女孩2,但比例仍低)。戲院是一個資本主義邏輯運行的地方,營利才是戲院的核心價值。的確,戲院在最後的放映端仍是不可或缺的一環,戲院提供設備與場地,故與片商進行票房分帳,盡可能獲取利潤以維持其營運,是合情合理的。

但無奈的是,本文前段所提及之台灣票房系統不即時、不透明,以及政府無力強制戲院做到即時回報數據的義務,導致某些不良戲院有機可乘,藉此更改票務資訊,最終造成原先良好的互利共生失去平衡。

以下,是正視戲院的吃票問題。各位知道,戲院賣飲料、爆米花等,所謂熱食部所獲得的利潤,都歸戲院而非片商所有,這個再自然不過。但某些連鎖戲院為了擴大營利(比如國賓、威秀),看準觀眾看電影吃東西的喜好,使用一些售票話術,進而改變消費者的購買票種,最終讓片商損失應得之正當票房。怎麼辦到呢? 以下為各位舉例。

A.正常情況如下:

以國賓長春對外公告票價為例[11],全票290元,優惠票270元(軍警學生)、會員票210元,另外飲料50元/杯(當然有其他餐點)。今天假設有位學生用學生證買票,在正常情況下,票上的明細應是270元。若片商與戲院採用5:5拆帳模式,這樣分帳結果,片商得135元,戲院也得135元。

B.操作情況如下:

以國賓長春為例,售票部會操作售票方式,再叫售票員使用話術讓消費者照戲院的方式購買(售票員也就是第一線辛苦的工讀生們)。假設上述不變動,一樣學生優待票。此時售票員會跟學生說:「我們現在有推出優惠,只要買票就會送飲料,電影票價維持不變唷,請問有需要嗎?」或者說「我們戲院在優待票原本就會附贈一杯飲料唷,因為我們現在調整票價,所以就是會有一杯飲料,就是免費的」。

不用說,一般消費者都會答應。為什麼答應呢?理由很清楚,消費者會認為,既然現在戲院調整票價,「本來」就會附一杯飲料,那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消費者當然覺得沒差。如果不想喝飲料而婉拒的話,售票員會再次說「真的不用嗎?它價錢是一樣的唷」,消費者可能就會妥協。但這時列出來的發票明細是什麼呢?[12]

票價:220(學生套票)加上一張50元的飲料套票兌換聯(可去熱食部換飲料)

看出問題了嗎?若一樣採5:5拆帳模式,此時依照電影票上220元學生套票,拆帳之後片商只能獲得110元,但戲院卻獲得110元+50元的飲料錢。推算後一張270元的學生票,戲院賺走了160元,片商只拿到110元。也就是說,戲院實際拿走60%的票房,片商只有40%,而這裡非常明顯的問題是,原本片商與戲院檯面上談好的5:5拆帳,在實際售票過程裡面,被戲院用套票話術,偷賺走50塊,原本片商與戲院說好的5:5,變成4:6;表示這是不講信用的行為,如果連最基本誠信原則都無法持守,這樣營運所賺來的錢便是不道德的,而這是非常嚴重的事。

我們認為,賺錢本身並沒有錯,每個人都是為了生存而工作,在目前台灣資本社會裡,每個人都需要賺錢得以生存,但是戲院用這種方法賺錢,賺來的錢是不正義的,對片商來說,這是很大的虧損。

若白話一點,以學生票為例,那杯所謂「免費」飲料,是片商被迫犧牲自己「本該」得到的收入,而送給消費者的。我們認為,如果消費者真的要買飲料喝、買爆米花吃,請花自己的錢買,不該讓片商花錢請你,片商從來就沒有這個義務。但我們也了解,消費者在快速混亂的美言推銷下,基本上是無法思考的,他們哪知道自己成了此行為的共犯,本該是戲院負起的責難,反而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態下,消費者因自己的無知,導致成為不正義行為的幫凶。

在此必須指出國賓長春在售票話術的另一個問題,就是「自創票種」。在國賓長春對外公佈票種資訊中[11],全票290元,優惠票270元(軍警學生)、早場票250元、會員票210元,並沒有220元的票種。因此才會在上述案例中,有220元學生套票的出現,這種隱藏票種,就是國賓體系的操作手段,透過自創票種與熱食部套餐搭配,得以在各種組合中,巧妙地變換名目,藉此拿走原本該屬於片商的收入。

此銷售的邏輯,就是將原本較貴的票種,降為較便宜的票種出售,再拿餐飲的錢去填補差額,使片商分得較少的票房。戲院只需花一杯飲料的成本,便巧妙地從片商那邊賺走25元!(本該是135元,變成110元)。原本應該購買270元優待票的學生,變成購買「220元學生套票+50元飲料」,片商因此被剝削。對消費者來說,花的錢一樣又能多一杯飲料,何樂而不為呢?各位應該知道,戲院飲料(糖精+水)的成本是非常低的,戲院根本是大賺。

對於上述相關售票狀況,作為台北戲院公會理事長,也是國賓戲院董事長的張中周先生在公聽會上曾做以下發言:「製作公司是找發行公司作發行,他應該得到發行公司給他的詳細資料,因為這是一個商業行為。你今天委託了你的發行公司,發行公司就有義務提供詳細資料給你了解。今天所有戲院業者的資料,其實一直都是這樣,隔天才去報這個資料。至於有沒有剛才講的偷票房,這真的是一大侮辱。這也是商業行為的一種,今天發行公司認為這一家戲院業者有問題,請你就進去查嘛!今天說稅務有問題,請國稅局去查嘛!」([8],152)

上述學生優待票的例子,只是其中一種銷售話術,其他更多搭餐組合話術大有所在(多到無法想像),威秀、國賓影城等知名連鎖戲院,是推餐方面的佼佼者。威秀的搭餐組合更是繁雜,在此不加贅述細節。關於威秀的相關推餐話術,及第一線工讀生的勞動處境,請參考「靠北威秀」的#5139、#1710、#5469、#413、#105、#3119、#2135。

假設上述戲院行徑沒有發生,至少檯面上看到的,會是雙方達成共識的雙贏模式。然而身為商人的戲院,卻沒有因得到便宜而見好就收,他們除了要在原有的分帳模式獲利,更要在檯面下留一手為自己增加收益。而關於留ㄧ手等黑箱問題,在過去都有相關的討論,比如「靠北威秀」上的投稿、乃至2015年「In89豪華數位影城」的執行長蔡政宏被4個黑道圍毆的事情[6][10][18][19]。若說目前台灣政府與民間都持續在政治上的「轉型正義」做努力。我們認為,在電影產業,這些不公義、不道德的事情,是需要被重新審視的,政府應該同樣需要在電影票房問題上,進行電影產業的轉型正義。

本段小結是,這種戲院組合套餐話術騙票模式,無疑對片商是一大傷害。不要認為一張票20、30元沒什麼,一些片商發行的賣座電影,很可能因為這種騙票模式損失數百萬,乃至千萬的收入,對於台灣小型獨立片商,票房收入更是維繫公司生計的重要來源。戲院使用這種手法騙取片商應得之票房,讓不知情的消費者成為共犯,此惡劣行徑令人髮指。

(2)業績制度下第一線售票人員的處境

在此嘗試額外說明,戲院之所以能完成這種騙票銷售模式,是需要靠上層策劃,以及下層售票工讀生執行。我們認為,或許大家不一定要將所有責難,怪罪給在戲院第一線的售票人員。因為戲院高層用這種手法賺取的利潤,大多數都是進入自己的口袋,而前線售票工讀生,仍然領著時薪,基本上沒有額外獲利,我們應該將矛頭指向更高層乃至經營戲院的資本家。除此之外,售票工讀生會遵照上層指示,其實也多出於無奈。基本上,戲院都是排班制,意即工時不穩定。員工每週上班時數,會因各種原因被調配,而在售票部工讀生,就面臨龐大業績壓力。根據前威秀員工指出,值班經理會在當天上班時,要求另一頭位在辦公室的工讀生(其職責是每半小時廣播各類營業數據),定時用對講機回報電腦上的營業數據,讓所有配有對講機的工作人員(包含經理、各部門工讀生領導[26])得知數據。同時,經理會藉此數據,督促售票部工讀生領導應該有所進度,接著工讀生領導,再督促底下一般工讀生。若成績不佳,整個單位工讀生就受到連帶指責。可想而知,如此工作模式,對一般工讀生來講,壓力多大。

然而這些業績結果,會反映在工讀生排班結果上。意思就是,今天你業績好推餐狀況佳,經理就會排給你比較多的班。如此一來,你可以賺更多的時薪,公司又因為你的關係,獲得更多的票房;相反的,那些業績差的員工,因為沒辦法替公司獲利,故會被刻意減班,甚至被叫去找經理面談。因此,售票工讀生都會不吝向客人推餐,好讓自己得以生存。所以從這種角度來看,售票工讀生為了生計而被迫去做不公義的事,其實也是體制下,不得不為的受害者。關於威秀工讀生售票部推餐業績壓力(SPP制度),請參考〈(文長)續接威秀電影業打工辛酸...〉[13]

(3)戲院透過搭餐話術額外營利之推算證明

為了驗證上述戲院行為所帶來的結果。我們以台北市片商公會之每日票房統計資料(從各家戲院回報)作為參考,將台北國賓體系(國賓大戲院、國賓長春、國賓微風)與威秀體系(信義威秀、京站威秀、日新威秀)所回報之2018年2月份票房(2/1-2/8)進行「平均票價」計算(就是將每部電影在每家戲院的[總收入累計]除以[總票數累計])。我們發現,台北國賓體系所回報的平均票價,落在206到242元之間,台北威秀體系回報的平均票價落在232到286元之間。雖然各家戲院票價不一,但總體來說,如果平均票價如此接近戲院對外公告之一般最低票價(暫排除敬老票),代表著幾乎所有來消費的觀眾都有資格以最低的格購買電影票,但這是有可議之處的。

為了接近實際情況,我們將兩種現實納入討論,第一、也就是銀行與戲院合作的「卡友優惠(可能是全票的66折、83折等)」(比如威秀合作的花旗卡等;與國賓合作的玉山、國泰等),根據曾在威秀工讀之友人觀察,使用卡友優惠觀眾,大約佔總體消費觀眾的四分之一;第二、我們將會員票納入考慮(會員票是公告之一般最低票種,約全票的72折到84折),如國賓A+卡、威秀ishow卡,從戲院現場的購票分佈觀察,購買會員票的佔比亦約四分之一(我們無法得知詳細數據,僅以長期觀察推估)。我們嘗試探問的是,扣除上述二者的二分之ㄧ,剩下二分之一的觀眾,他們買了什麼樣的票種?

如果大家去戲院現場觀察,應購買全票、一般優待票(軍警學生)的非會員觀眾,合起來至少佔一半,因此戲院回報之平均票價應該要再高20-30元才合理,何以回報的平均票價有這樣的落差?台北國賓體系回報的平均票價(206-242元),基本上比「理應平均票價(245-272.5元)」少了25-35元左右(關於理應平均票價的算法請參考註[27])。台北威秀體系也是,回報的平均票價(232-286元),也比「理應平均票價(257.5-290元)」低了20-35元左右。我們無法得知戲院到底賣了多少我們想像不到的隱藏自創票種。但從以上的數據分析,再對照國賓長春270元學生票的實際案例(270變成220套票+50元飲料),中間片商分帳所落差的25元(135-110=25元),與我們上述推算落差的25-35元非常接近。因此我們合理推估,台灣連鎖大型戲院回報的平均票價與「理應平均票價」間落差的20-30元(平均每一張偷賺20-30元,大家想想每天的觀影人次,累積起來的金額是很驚人的),就是戲院在話術、搭餐名目、自創票種(套票)的售票策略下,從中賺走龐大不道德、不公義的錢。

5.國片面對的票房困境

長期以來,每年能夠賺錢的國片,其實寥寥可數。從上述所說的分帳模式裡頭,國片發行商最後能夠回收的票房,大概平均下來最多是40%左右(實際上更低)。因此換算起來,一部國片若想在全國票房回收成本,理想票房應該為其製作成本的2.5倍才有可能打平。也就是說,一部成本為5000萬台幣的電影,票房至少要1.25億以上,才有可能回本。

以2014年林靖傑導演拍攝的《愛琳娜》為例,就是一部國片面對映演通路市場上極大的挫敗,《愛琳娜》製作成本約5000萬台幣,但在台北市票房只有不到500萬[1],與能夠打平成本的1.25億理想票房相差極遠,當時被大片夾殺下,林靖傑無奈的比喻,接觸不到觀眾的電影,就如被擺在便利商店冷門一角的商品,難以有好銷售量[1]。

在檔期選擇上,國片幾乎完全沒有優勢,基本上美商掌握極大的話語權,在戲院安排檔期上,會優先留檔期給美商,如10月中上映的電影,美商可能6月就能確定上映戲院名單,然而本土商卻可能要等到8、9 月才有辦法確定[1],台灣放映好萊塢片的時間,通常都配合美國上映時間,因此戲院都會優先留檔期給美商,本土商則只能在檔期夾縫求生存[1]。美商除了能優先選檔期,排片規模也比本土商大,映廳數多寡、規模大小、場次冷門或熱門、場次密集度等,都決定了電影票房表現[1]。

國片面臨的困境在於,第一是國片相對美商外片,競爭力不足;第二則是國片發行的通路困境。反之,美商的好萊塢大片,不僅內容有優勢,暢通發行管道更讓好萊塢片在台灣市場如虎添翼[1]。國片發行的難題,使得國片回收成本之路更加艱困。一旦製作國片難以回本,便會降低投資方的投資意願,進而影響後續國片規模和品質,可能使得愈來愈少電影人才投入國片製作,而乘載台灣獨特文化的台灣電影也會逐漸消失[1]。總結來看,國片面對的問題,除了美商八大壟斷性的話語權(檔期、場次、規模)、戲院的不友善環境、戲院的騙票話術、以及全國票房系統的不完善,讓台灣本土電影產業,面臨著極為嚴峻的處境。

上篇到此結束,因篇幅限制我們將在下篇繼續書寫,內容關於《電影法》施行現狀,以及身為消費者的我們可以怎麼做,並以對電影產業的期許作為總結,並附上參考文獻。若本文有所疏漏與不足,盼各界補充。另外,本文圖片是《纏繞之蛇》(2014)的劇照[28],是我們在書寫過程中,同樣感受到面對龐大權力結構的無力感的一種狀態的類比。《纏繞之蛇》的導演是俄國的安德烈薩金塞夫,最近其新作《當愛不見了》會在2018/2/23上映,請大家有空也多到戲院支持,發行商是海鵬影業,也是辛苦的獨立片商。

#若看完後認同本文理念請分享讓更多人知道

投稿日期: 2018年2月13日 10:28 CST

※ 編輯: Ctea 時間: 2018-02-14 14:56:08

https://www.ptt.cc/bbs/Theater/M.1518571136.A.8DA.html?mn6m2t
[討論] 在戲院、發行商、票房拆帳與觀眾之間 - 看板 Theater -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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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Theater/M.1518571469.A.61C.html
[討論] 在戲院、發行商、票房拆帳與觀眾之間 (下) - 看板 Theater - 批踢踢實業坊
〈在戲院、發行商、票房拆帳與觀眾之間——曾待過戲院的一位小小工讀生的觀點〉 (下篇)  在〈上篇〉中,我們解釋了戲院與片商的拆帳模式,以現有的數據解釋戲院的騙票話術, 並以實際數據合理推估及驗證。下篇,我們分成兩段,分別是三、《電影法》修法後全國 票房系統現狀;以及四、身為消費者的我們可以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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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Ctea 時間: 2018-02-20 09:53:59
※ 編輯: Ctea 時間: 2018-02-20 10:08:23

http://www.plurk.com/p/lqdt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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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ptt.cc/bbs/movie/M.1468338546.A.A5D.html
 [討論] 全台票房透明化再度被片商擋下

#這一定是為了掩飾GUP才是冠軍的事實

※ 編輯: Ctea 時間: 2018-02-20 10:14:59

15/09/02 電影票房 分紅 宣傳 海外宣傳 爆米花 票價 片商

https://www.ptt.cc/bbs/movie/M.1440130295.A.2BE.html?l68fgf
Re: [新聞] 影評人質疑《少女》封鎖北市票房轟台灣電 - 看板 movie -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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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unchline.asia/archives/15413?yd4vutdv

https://www.facebook.com/grussytw/posts/10205035604631972?yc8cq67g

TVBS今天做了一則新聞

電影票260,加套餐30有爆米花跟飲料的單人套餐共290,但電影票卷上的價格卻顯示200


其實不知TVBS為何突然關心起這個議題,因為這件事情已經存在相當多年了,可惜TVBS的
新聞做錯方向了,電影院這樣做的真正原因並不是因為要躲電影票的娛樂稅,而是爆米花
跟飲料的真正販售價格本來就不可能是30,約略賣90是差不多的,但這個90要從觀眾手上
的290所分出來的,所以電影票卷價格就會從290降到200,但真正影響的並不是繳稅問題
,而是和片商之間的拆帳。

原本若是單張電影票260,電影院分130,片商分到130
但如果是一張套餐票290,電影院分190,片商分到100

所以電影院其實是非常仰賴套餐來賺錢的,你所吃的便宜的爆米花和飲料,追根究底其實
等於是創作者花錢請你吃的。

所以林爸非常度爛這種制度,懂嗎?

-- 原本只是碎嘴,太多人轉了只好多補充我所謂的那個「制度」是什麼?

我肚爛的那個制度是指全球化的自由市場所延伸出來影響整個本地電影系統,資本主義大
結構問題底下的層層環節實際上這些年來正在扼殺電影創作者以及電影創作本身。

實際上電影院這樣操作依現有法令是沒有逃漏稅的問題,所以整個脈絡TVBS無法再抓上去
,只能停在「懷疑」電影院逃漏稅,但該現象不是因為要去逃電影票的娛樂稅才把電影票
的價格做浮動的調配。

比較實際的現況是,當美商片第一週要求跟電影院要七三分帳的話,一張全票260塊電影
院只得分78塊。但若他賣套餐票290塊時,90塊餐飲費,200塊拿三成就是60塊,影院還可
以拿到150塊,差距近一倍。

第二週六四分帳,一張全票260塊票電影院分得104塊,若賣套餐票影院可以拿到170塊。

賣套餐票成為影院的生存之道,不賣套餐票光被美商片的高抽成就悶了,而同樣一套標準
總不可能外片一個價格而本地片一個價格,但卻存在因為各種國際政治權力的不對等,使
得本地電影院和本地電影環境,都在這個結構的壓迫之下。

這其實就是服貿所探討的所謂自由市場裡的不平等,大會吃掉小,所以因應本地文化會受
到的衝擊得有一套方案,然而台灣人們一直以為那些都透過自由市場來決定就好了,反正
本地電影好看觀眾就會買單,但實際上整個結構都不是正義的,本地的電影工作者就會一
直在越來越小的生存環境裡,還抱著可以突圍的夢,直到最後一個一個投入然後夢碎才發
現環境之難,很多問題根源在結構。

問題的根源還是在於政府若沒有明確的看到本地電影產業的根本處境,只是相當自由的放
任自由市場去run,最終整體的本地電影工業環境其實是改善不了的,倒不僅只是電影院
公會聯合施壓訂定辦法,因為面對美商電影掌握內容,賣便宜套餐票成為本地電影院的主
要獲利的重點,是變相的在全球化自由市場影響下,本地戲院因應美式影城文化衝擊的生
存之道。

當然就美商來說電影票他可以抽比較高的比例的話,也就不在意電影院有什麼樣的地域性
促銷方案,只是連動性的便會影響本地的創作者,使得本地電影在抽成比例本就不比美片
高的情況下,又得遵守電影院和美商有所默契建構出來的各自獲利模式裡,讓本地電影在
抽成比例低的劣勢裡還是得和美片走一樣的遊戲規則,那麼本地電影就自然會成為整個全
球化(美國化)系統裡被犧牲的那部分。

終究問題的根源其實還是台灣人們絕對信奉全球化的自由市場機制,放任政府不介入而以
為所有一切會自然達成平衡,電影與電影院和觀眾之間的關係從沒被人細緻的談過,因此
美式影城的文化進來後所帶來的衝擊只是更加順應美式電影的生存環境,最終都非常不利
於本地電影的發展,除非你就是有能力在本地電影工業艱困的環境下,拍出適合當代觀眾
口味的爆米花電影,那勉強還可以取得一席之地,但實際上仍無法改變整個資本主義發展
到現在的大結構。

所以為什麼韓國電影人會說可以為韓國電影死,逼迫韓國政府要有因應WTO對文化的衝擊
,以文化例外保護本地文化的政策,如果有人願意把整篇文章讀到這邊,那或許改變的契
機就開始了。

※ 編輯: Ctea 時間: 2018-02-20 10:16:29
※ 編輯: Ctea 時間: 2018-02-20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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